您好,欢迎来到网上中药材市场—药博商城!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 会员中心药博商城首页 | 密码安全 | 我要留言 | 购物车(0)件商品 | 客服中心

五类家庭“剩药”不宜久存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renn  日期:2013/08/31 10:48:21   浏览次数:305
分享到:
【导读】 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专家提示,用剩的药品,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因此不易久存。
  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专家提示,用剩的药品,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因此不易久存。
 
  据太原市药监局专家刘建国介绍,这些药物包括:
 
  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剂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有效期短的药品,如胃蛋白酶合剂、多酶片、利福平眼药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过期失效。
 
  不常用的药品。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
 
  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浆、口服液,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毫无保留意义。
 
  家庭中用剩的药品如果标签丢失,有效期搞不清楚,也不宜保存。
点击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资质证照中药材禁售目录商务合作中药材药食同源目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皖)-经营性-2019-003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160089
公安机关备案号: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556   皖B2-20160089-1号
版权所有 本公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