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keywords>
您好,欢迎来到网上中药材市场—药博商城!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 会员中心药博商城首页 | 密码安全 | 我要留言 | 购物车(0)件商品 | 客服中心

医疗服务领域将实行<非禁即入>

来源:东方今报  责任编辑:小强  日期:2013/10/15 09:33:51   浏览次数:495
分享到:
【导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大力巩固和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大力巩固和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14日说,《意见》从鼓励扩大供给、刺激消费需求两个维度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等具体措施。
 
    他说,《意见》提出的有针对性、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严控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简化对康复、老年病、儿童、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
 
    《意见》首次提出将社会资本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了对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制。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各地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点击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资质证照中药材禁售目录商务合作中药材药食同源目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皖)-经营性-2019-003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160089
公安机关备案号: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556   皖B2-20160089-1号
版权所有 本公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