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
来源:中国医药报 责任编辑:小强 日期:2013/09/06 10:38:49 浏览次数:424
【导读】
日前,湖北省卫生厅下发通知指出,从2013年9月1日起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及剂型纳入湖北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日前,湖北省卫生厅下发通知指出,从2013年9月1日起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及剂型纳入湖北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由原卫生部颁布,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该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个部分,由原来的307种增加到520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个。《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第四版)》由湖北省卫生厅于2012年1月印发,涉及省、市、州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类目录(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县市级,西药品种643种,中成药品种256种,合计899种;省、市级,西药品种744种,中成药256种,合计1000种。中药饮片采取排除法规定了不予报销的127种及1个类别。
通知规定,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内的,但不在《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第四版)》中的药物品种(剂型)全部纳入湖北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本次增补的西药品种(剂型)县市级32个、省市州级25个,中成药78个。
湖北省卫生厅要求,从9月1日起,各地要将增补药物品种(剂型)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补偿比例按照当地有关政策执行。在9月1日前,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完成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药物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做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和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报销药物目录的对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