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来源:新浪中医 责任编辑:小强 日期:2013/09/04 10:53:08 浏览次数:554
【导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8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8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本项工作的申报截止日期是9月30日。
《指南》明确指出,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机构)。地方政府(指省级或市级)通过省级中医药和商务管理部门申报重点区域。 重点项目主要分为中医药医疗保健类、教育培训类、科研类、产业类、文化类和其他类(包括中医药服务贸易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 骨干企业(机构)主要分为中医药综合类、医疗保健类、教育培训类、科研类、产业类、文化类和其他类(包括中医药服务贸易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