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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面推行药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医药报  责任编辑:小强  日期:2013/08/31 11:02:00   浏览次数: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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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守信等级的企业,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重点支持和表彰;对被评为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给予书面警示、内部通报、社会公示、重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

    《办法》明确,要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市县局在完善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档案时,更注重结合监督抽验、企业历年信用等级、行政处罚和其他不良行为登记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同时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其中守信等级又分A级、AA级、AAA级三个等级。市、区县局按照评定程序及标准,对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企业的守信、失信行为适时调整信用级别。

    《办法》提出要及时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在信用等级评定后,在自治区局网站进行披露,各市县局可结合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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