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三常”思路全面提升ADR/MDR报告和监测水平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小强 日期:2013/08/15 11:37:44 浏览次数:535
【导读】
针对每年新增医药产业品种品规多、药械经营企业门店多、医疗机构使用单位多,以及常驻人口增多、流动人口增多、外来人员逗留时间短等现状,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走“三常”路子,全面提升ADR/MDR报告和监测水平。
针对每年新增医药产业品种品规多、药械经营企业门店多、医疗机构使用单位多,以及常驻人口增多、流动人口增多、外来人员逗留时间短等现状,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走“三常”路子,全面提升ADR/MDR报告和监测水平。
一是做到落实有“常人”。该局提请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ADR/MDR报告和监测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相应成立了工作班子。市中心单独成立专门机构,核定人员编制8名,实行专人专职专管。市中心和县级站还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二是做到督导为“常态”。为避免敷衍应付、“临时突击算总账”,该局开展ADR/MDR监测工作常态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各监测站、点进行跟踪问效。市中心每周将全市ADR/MDR信息总结公布在监测网上。同时,定期召开监测员座谈会,讲评报表数质量,提高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做到考评成“常规”。“规定时间搞奖励、发现问题即处罚”已成该局抓此项工作的规定动作,建立了“常数分析、均数监控、个案调度、整体推进”的日常监督考评机制。半年、年终进行预考评、总考评,形成固定例会,通报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反馈处罚结果,警示教育大家,提出指导意见。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以及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开展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给药械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