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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出台

来源:中国医药报  责任编辑:小强  日期:2013/08/01 09:43:13   浏览次数: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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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四川、重庆、海南、贵州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陆续出台。 7月29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全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
    近日,四川、重庆、海南、贵州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陆续出台。

    7月29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全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

    7月25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明确,设立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局级),挂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政府直属机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 16 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19名。

    日前,海南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整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监管职能,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机构改革后的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人员编制分别比原来增加了35.7%、16.6%、47.5%。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重新组建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规定,将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卫生厅组织实施药品法典、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医疗器械强制认证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悉,结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贵州省决定组建省、市(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稽查局,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农村行政村和城镇居委会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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