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10批次药品不合格!
2018年11月09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12期)》,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生产的2批次药品及小店乡川店村卫生所等6家单位经营、使用的8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有可见异物、性状、总灰分等。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汝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批号180308)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经西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哈尔滨三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片(批号2017051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南召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检品来源为小店乡川店村卫生所的桃仁、检品来源为皇后乡卫生院的板蓝根、检品来源为留山镇东街村卫生所的薏苡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性状。经正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品来源为正阳中西医结合创伤外科医院的党参、瓜蒌、防风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性状。经内乡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品来源为内乡县医药公司十五店、内乡县城关镇回春堂卫生室的地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杂质。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10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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