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网上中药材市场—药博商城!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 会员中心药博商城首页 | 密码安全 | 我要留言 | 购物车(0)件商品 | 客服中心

云南出台新规支持中药、民族制药剂发展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责任编辑:小郭  日期:2016/01/27 09:40:50   浏览次数:292
分享到:
【导读】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通知》近日出台。《通知》简化了中药、民族药制剂的注册申请程序,支持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和使用,将对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通知》近日出台。《通知》简化了中药、民族药制剂的注册申请程序,支持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和使用,将对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对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的注册、配制、调剂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在注册方面,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连续5年以上医师处方、科研课题记录、临床调剂记录等文字证明材料,100份以上相对完整临床病例,按传统方法剂型研制的注册申请,可免报材料1-17项;对以民族医药理论为指导,以中医术语、病名表述功能主治的中药注册申请,审评环节增加民族医药专家参加并在审评审批时给予加快办理。

        《通知》规定,在调剂方面,对以民族医药理论为指导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配备本民族医师坐诊的医疗机构或综合性民族医院、民族医科室可以调剂使用。对具有特色的院内中药制剂及以民族医药理论为指导的中药制剂,经批准可以调剂使用。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薛志革介绍,该《通知》的出台可以降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有效解决傣族、藏族、彝族等少数民族地区有民族医师坐诊、无民族药使用的问题,对中医中药、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承发挥积极作用,并为人民群众提供价廉效优的用药服务。

点击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资质证照中药材禁售目录商务合作中药材药食同源目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皖)-经营性-2019-003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160089
公安机关备案号: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556   皖B2-20160089-1号
版权所有 本公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