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日前,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工作会议,总结提升工程实施进展,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以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后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在“十二五”期间联合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的一项重点任务。该工程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实施。 王国强在讲话中总结了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投入力度前所未有,2013年中央安排34.5亿元资金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同时,地方各级财政也加大了专项投入,如福建省、上海市财政分别投入1.35亿元和0.65亿元。基层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广泛实施了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等医保政策,省级层面全部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政策,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北京还将“冬病夏治三伏贴”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此外,各地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投入补偿和价格形成机制,陕西、内蒙古对县级中医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甘肃、江西将县级中医医院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的1.5倍。 自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配有中医类别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本类机构比例分别为82.5%、63.6%、51.3%,行医方式以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为主的村卫生室占本类机构比例为33.6%,分别比提升工程启动前提高2.9%、4.8%、3.4%、1.8%。按照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口径统计,截至2013年底,90.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9.9%的乡镇卫生院、73.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9.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别比提升工程启动前提高14.9%、13.4%、21.5%、1.8%。 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持续壮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广泛开展,18个省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15个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20%以上。 同时,中医药适宜技术也得到了进一步推广,重点建设了1014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比如重庆,92%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10种以上适宜技术,89%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4种以上适宜技术。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也在逐步推广,2013年各地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完成率分别达33%和31%,覆盖人口5500万,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百姓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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